赴华签证办证须知

2024-07-22 17:00

中国驻基里巴斯使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在线填表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到领事前台递交,打印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签证在线填表网站: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

本人到使馆领事前台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并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①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②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③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地址:塔拉瓦,拜里基,中国驻基里巴斯使馆领事部办证大厅。

对外办公时间:周二9:00-11:30(节假日除外)

签证咨询电话:+686-72022008(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签证咨询邮箱:chinaemb_ki@mfa.gov.cn

二、签证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备齐基本申请材料和支持性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无论申请何种签证均须提交)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如线上申请照片未通过系统检测,请在递交材料时携带1张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照片要求详见:《中国签证申请照片要求》http://ki.china-embassy.gov.cn/chn/lshq/hzqz/202406/t20240629_11444491.htm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支持性申请材料(根据不同签证种类提交)

签证种类

所需提交的支持性申请材料

C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F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G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L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M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3.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R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1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X2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的申请人)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签证上标注“入境后可停留30天”的除外。

(三)特别提示

1.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2.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3.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四、办理时间、缴费取件

办理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一般不受理加急申请)。

申请人在使馆提交各类申请后,凭使馆开具的《取证单》前往ANZ银行柜台,按照《取证单》上标注的费用,将规费存入我馆银行账户。

缴费成功后,申请人按照《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持《取证单》和《银行缴费凭证》原件到使馆领取领事证件。

银行名称:ANZ(澳新银行)

账户名: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账号:1394720

五、现场办理

(一)递交材料

1.申请人于领事厅开放时段(通常为周二上午9:00-11:30,节假日除外)直接到馆递交。

2.请务必备齐材料。线上填表信息传输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尽量避免到馆递签时再临时线上填表,影响其他人等待时间。

(二)使馆不收现金,请根据领事官员出具的取证单信息缴费。

(三)按取证单约定的日期到馆领取签证。可请人代领,代理人需携带缴费凭证及取证单。

五、办理时限

领事厅开放时段通常为周二上午9:00-11:30(节假日除外),其他工作日另有工作安排,不受理业务。使馆不承诺当天特急出签,周二受理的签证申请正常下周二取证。现场受理材料仅为初审,不代表必然审发签证。


中国驻基里巴斯使馆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