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情形】
在基里巴斯出生的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一方为基里巴斯公民,另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未获得外国永居签证,则该未成年人具有中国国籍,赴华应申请旅行证。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首次申请旅行证,应在预约时间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携申请人到场并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
1、请申请人在“中国领事”APP上在线提交申请。
2、准备6个月内拍摄、光面彩色、正面免冠、白色背景2寸纸质照片3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3、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的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7、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到场的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护照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
8、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1、请按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获得通知后取证,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取证。
2、请及时取证。长时间逾期未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有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